一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
- 暂定为7180元/月,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。
- 用人单位需正常申报2025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及社会保险费。
二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
- 可在4308元/月至21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依据。
六、工伤保险待遇计算
- 暂按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基数核发。
- 基准值和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后,将进行待遇核定与结算调整。
七、已缴社会保险费结算、待遇核定调整
- 缴费结算: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将按新基准值调整到0.6或3倍工资指数。
- 停保、转出、领取待遇人员缴费基数不调整,缴费也不再结算。
- 待遇核定:已预核预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重新核定并结算差额;工伤保险待遇也将根据新核定基数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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