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5日,海关总署公布出台15项措施,支持新时代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。
支持西部地区开放口岸建设
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口岸开放或扩大开放,支持智慧口岸建设。
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
探索创新江海联运、铁海联运等便利化措施,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。
支持建设国际航空枢纽
支持成都、重庆、昆明、西安、乌鲁木齐等建设国际航空枢纽。
探索开展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化等改革
在西部地区探索开展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化等改革。
具体措施详情
-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口岸开放或扩大开放,研究增加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口岸数量,提升西部航空口岸功能。
- 发展智慧口岸建设,推广应用跨境贸易电子单一窗口、智能风险管理和智能通关等技术,提升口岸通关效率。
- 探索创新江海联运、铁海联运等便利化措施,完善多式联运通道,降低物流成本,提升货物运输效率。
- 支持成都、重庆、昆明、西安、乌鲁木齐等建设国际航空枢纽,提升西部航空枢纽地位,拓展国际航线,促进航空物流发展。
- 在西部地区探索开展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化等改革,探索区港协同监管模式,加快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。
意义和影响
这些措施的出台,将有力支持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,促进西部地区开放发展。通过支持西部地区开放口岸建设,将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的规模。通过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,将降低物流成本,提升货物运输效率,促进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。通过支持建设国际航空枢纽,将提升西部地区的航空枢纽地位,促进航空物流发展,带动西部地区的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。通过探索开展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化等改革,将加快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,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增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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