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2年12月30日
财政部办公厅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厅(局),各中央部门(单位)财政司(局)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,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,减少公务用车燃油消耗和碳排放,现就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:
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,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、性能等